欢迎访问苏州绿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官网!
绿能净化导航
行业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行业动态
   
环境检测中污水采样的要求及注意事项、现场质控要求
发布时间:2023-04-26
浏览人数:196

一、污水采样的要求

 

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,测定pH、COD、BOD、DO、硫化物、油类、有机物、余氯、粪大肠菌群、悬浮物、放射性等项目的样品不能混合,只能单独采样。

 

对不同的监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,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与保存期,应采集的水样体积和容器的洗涤方法等。

 

自动采样用自动采样器进行,有时问比例采样和流量比例采样,当污水排放量较稳定时可采用时间比例采样,否则必须采用流量比例采样。

 

二、污水采样的注意事项

 

用样品容器直接采样时,必须用水样冲洗3次次后再行采样,但当水面有浮油时,采油的容器不能冲洗。

 

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,垃圾等漂浮物。

 

用于测定悬浮物、BOD.硫化物、油类、余氨的水样,必须单独定容采样,全部用于测定。

 

在选用特殊的专用采样器(如油类采祥器)时,应按照该采样器的使用方法采样。凡需现场监测的项目,应进行现场监测。

 

三、现场质控要求

 

(1)要单独采样的:如石油类、SS,分析时要全量转移;如硫化物、氰化物,需要加固定剂;

 

(2)测定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时,注意采样位置。*好在排放口测流堰下方水的混匀处采样。而不应该采集水面上的油膜(地表水中油类应包括浮油、乳化油和溶解油,无论哪种油都会对水环境造成危害)

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王经理

联系电话:18021431618

联系邮箱:396996988@qq.com

公司名称:苏州绿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

公司地址:苏州市张家港杨舍镇紫荆路18号3幢

热线咨询电话:

18021431618

公司地址:
苏州市张家港杨舍镇紫荆路18号3幢
绿能净化微信二维码
扫一扫了解更多
如有问题咨询请及时与我们沟通,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!
在线留言 / ONLINE MESSAGE
姓名:
电话:
留言:
Copyright © 2023 苏州绿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
网站首页

关于我们

产品中心

视频展示

工程案例

新闻资讯

联系我们